例字在汉语中有着丰富的用法,可以组成多种词语。例如,“例外”指的是在一般情况之外的特殊情况;“惯例”则是指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照例”意味着按照通常的做法或规定行事;“援例”是在引用前例来支持某个论点或决定;“公例”是公众遵循的通例;“例题”则是用于教学中的典型问题。
例字与习惯、病例等概念紧密相关。例如,“好习惯”是指有益于个人或社会健康、发展的习惯;“向例”指的是依照惯例或过去的做法;“病例”是医学上对病人病情的记录;“例证”是用来证明论点的例子或事实;“旧例”是指过去形成的规定或做法;“例如”是用来说明或举例的用语。
例字还可以与“条例”、“比例”等词语组合。例如,“常例”是指常见的或通常的做法;“条例”是规定、法则的总称;“反比例”是指两个变量成反比关系;“例程”是指按照常规或程序进行的活动。
在法律和事例方面,例字也有其独特的用法。例如,“事例”是指具体的事例或例子;“律例”是法律条文或规定的例子;“正比例”是指两个变量成正比关系;“旁征博引”是指广泛引用各种资料或例子来支持论点。
例字还有一些特别的用法,如“下不为例”表示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再这样;“发凡起例”是指开始制定规则或范例;“有例可援”是指有可以引用的先例;“比例税制”是一种税收制度,以收入或财产的多少为征税标准。
在数学和习惯方面,例字也有相应的组合。例如,“比例因子”是数学中用于计算比例的因子;“国际惯例”是指国际上普遍遵守的规则或习惯;“行事举例”是指举例说明如何行事;“举例发凡”是指通过举例来开头或引入问题。
通过以上对例字的组词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例字在汉语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可以与多种词汇结合,形成不同的词语组合,表达丰富的语义。这些词语不仅反映了语言的使用习惯,也体现了汉语的灵活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