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如何应对与处理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品房。许多购房者对于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存在疑问。小编将详细解析70年产权到期后的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帮助您了解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359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当您的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将自动续期,无需业主主动申请。
虽然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但如果您希望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内向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续期。 2.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续签土地使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续期后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目前尚无明确规定。若续期申请未获批准或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国家将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土地或建筑物,国家将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此时,业主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若业主选择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相关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需要明确的是,房屋的产权属于业主,而土地使用权则属于国家。购买合法商品房后,房屋产权归您所有,但土地的使用权仍属于国家。
若您希望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可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内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提交续期申请。
2.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3.与当地国土资源局签订新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续期后,业主将继续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享有与原土地使用权相同的权益。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业主可选择自动续期或申请续期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处理土地使用权问题时,务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