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与其所在学校的级别密切相关。小编将以东北大学校长为例,探讨我国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及其历史变迁。
我国的大学校长行政级别分为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三个等级。民办大学的校长没有行政级别。
东北大学校长是正厅级。东北大学作为985高校,虽然属于副部级单位,但因其特殊性质,校长级别为正厅级。
东北大学校长历史变迁丰富,以下是部分校长简介:
王永江(第一任校长):东北大学第一任校长,任职期间为1928年至1931年。
刘尚清(第二任校长):东北大学第二任校长,任职期间为1931年至1937年。
张学良(兼任校长):1928年8月至1937年1月兼任东北大学校长,后担任东北大学名誉校长。
宁恩承(代行校长职权):1931年3月至1933年3月担任东北大学秘书长、代行校长职权。
王卓然(代行校长职权):1933年3月至1936年8月担任东北大学秘书长、代校长职权。
周鲸文(代行校长职权):1936年8月至1937年1月担任东北大学代行校长职权。副部级高校的校长,大多为两院的院士或者是非常著名的专家,在行业里面属于顶尖的存在。我国副部级高校的校长通常由中央管理,因此可以理解为书记、校长固定高配副部长级的正厅级高校。
以下是我国中管高校名单:
1.北京大学
2.清华大学
3.中国农业大学
4.中国人民大学
5.北京师范大学
6.中国政法大学
7.中央音乐学院
8.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东北大学校长和大连市市长属于同一行政等级。在防疫政策等方面,东北大学与大连市市长有一定的协调和合作。
我国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与其所在学校的级别密切相关。东北大学校长作为正厅级官员,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了解大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及其历史变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