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疫情最新情况通报
随着秋季的到来,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了一系列的防病重点提示,提醒市民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防护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感、水痘及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成为了本月需重点关注的内容。
健康提示:
1.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子和嘴巴。
2.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特别是封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3.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有助于抵御病毒侵袭。
4.接种疫苗: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安排,积极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降低感染风险。近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发布健康提示:结核病是学校重点防控的传染病之一。新学期,学生和家长应提高传染病防护意识,做好结核病防控。据了解,肺结核是主要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肺结核患者咳嗽、咳痰、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传播给他人。
根据国家卫健委17日通报,16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62例(上海77例,广东32例,天津11例,河北8例,四川6例,北京5例,内蒙古4例,浙江4例,云南2例,江苏1例,辽宁1例,重庆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87例。
据最新通报,0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乌鲁木齐市高新区3例、巴州库尔勒市1例,哈密市伊州区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4例,乌鲁木齐市天山区9例、沙依巴克区41例、高新区2例、水磨沟区8例、达坂城区6例、米东区4例、经开区(头屯河区)7例、乌鲁木齐县2例、昌吉州1例、吐鲁番市1例。
为了有效防控疫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了一系列出入政策。具体如下:
-进入乌鲁木齐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离开乌鲁木齐市: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等防疫措施。面对疫情,我们要保持警惕,做好个人防护,共同抗击疫情。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