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解读
随着城市发展和住房需求的不断变化,北京市政府针对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优化。以下是对北京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北京市政府起草了《北京市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旨在建立可持续的住宅维修和更新、改造长效机制。具体内容包括:
-专维资金归集到位:确保住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改造有充分资金保障。
安全存管:资金的安全存管,防止资金挪用。
使用高效:提高专维资金的使用效率。
监管有力: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针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北京市实施了以下规定:
-未满五年: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满五年: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目前,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如下:
-经适房建设持续: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停建,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
建设重点:主要任务是在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方面,经济适用房相对较少。
非政府集中修建:一般不是以政府集中修建,只对有些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批准建设。对于新规划建设的共有产权房,目前实施的是封闭管理:
-产权份额转让:满5年只能转让个人产权份额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房资格的家庭。封闭管理:限制产权转让,确保共有产权房的稳定性和保障性。
为促进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北京市深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
-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促进职住平衡。
“房票”制度:允许“房票”已满的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新购一套住房。
新政策执行: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五环外房产交易构成利好。需要注意的是,现有保障性住房不受新政影响,保障性住房政策保持稳定。
通过以上政策解读,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在经济适用房方面的调整和优化,旨在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促进住房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