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管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行政保护与管理的主体活动。为了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规范化公路路政管理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撑,还需在技术层面进行完善。
目前,涉及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制定了《标准》,充分考虑路政管理职责,明确提出路产保护、涉路施工活动管理、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治理等业务工作的具体技术要求。
高速路政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以及为发展公路事业进行的行政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实施公路巡查,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确保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根据《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将受到公路管理机构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特定涉路施工活动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执行《标准》是公路路政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标准》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需在公路路政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对于《标准》实施之前已批准的许可事项,应继续有效。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经过多次修正,旨在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条例对公路路政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2号发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路政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明确了路政管理的总则,旨在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一次的,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