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6省应急响应级别降低,这一举措体现了我国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成熟与进步。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类灾害,小编将详细介绍省级应急响应级别的四级划分及其适用条件。
1.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
1.1一级响应
启动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
(3)受灾人口100万人以上。1.2二级响应
启动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受灾人口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1.3三级响应
启动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5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
(3)受灾人口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1.4四级响应
启动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轻微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出现或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5人以上、20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受灾人口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
根据《办法》规定,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和居民委员会协助配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
2.1区域管理机构的管理
针对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区域,强调了区域管理机构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3.海洋灾害应急响应
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或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根据海洋灾害预警级别,及时启动、调整、解除应急响应。
4.突发事件应对法
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应对的管理体制、机制、各层级职责和分工作了明确界定。明确国家要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级标准如下: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因环境污染影响范围特别广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海洋灾害、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的应急管理体制日趋完善。在灾害发生时,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迅速响应,共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